图书介绍

大专用书 民法债编总论 修订2版2025|PDF|Epub|mobi|kindle电子书版本百度云盘下载

大专用书 民法债编总论 修订2版
  • 郑玉波著;陈荣隆修订 著
  • 出版社: 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
  • ISBN:9571436089
  • 出版时间:2002
  • 标注页数:704页
  • 文件大小:126MB
  • 文件页数:731页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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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绪论1

第一章 债1

第一、债权2

第二、债务7

第二章 债法15

第一、债法之意义15

第二、债法之内容15

第三、债法之修正16

第四、债法之特质20

附录一:民法债编立法原则23

附录二:民法研究修正原则与债编通则研究修正重点25

本论27

第一章 债之发生27

第一节 总说27

第一、债之发生之意义27

第二、债之发生之原因27

第三、债之发生之立法例29

第二节 契约31

第一款 总说31

第一、契约之意义31

第二、契约之立法例31

第三、契约之种类34

第四、契约之原则43

第二款 契约之成立47

第一项 总说47

第一、契约成立之要件48

第二、契约成立之方法51

第二项 要约与承诺52

第一、要约52

第二、承诺62

第三项 要约交错67

第四项 意思实现68

第五项 悬赏广告71

第一、悬赏广告71

第二、优等悬赏广告81

第六项 契约之方式83

第三节 代理权之授与86

第一款 总说86

第二款 共同代理89

第三款 无权代理91

第一项 总说91

第二项 表见代理91

第三项 狭义的无权代理93

第四节 无因管理96

第一款 总说96

第一、无因管理之意义96

第二、无因管理之性质97

第三、无因管理之立法例98

第二款 无因管理之成立100

第三款 无因管理之效力105

第一、总说105

第二、管理人之义务105

第三、管理人之权利109

第四款 无因管理之消灭113

第五款 准无因管理115

第一、总说115

第二、不法之管理115

第三、误信之管理117

第四、幻想之管理118

第五节 不当得利119

第一款 总说119

第一、不当得利之意义119

第二、不当得利之立法例120

第二款 不当得利之成立121

第一、受利益122

第二、致他人受损害123

第三、无法律上之原因126

第三款 特殊不当得利136

第一、履行道德上义务之给付137

第二、清偿期前之清偿137

第三、明知无债务之清偿138

第四、因不法原因之给付139

第四款 不当得利之效力141

第一、不当得利之主体141

第二、不当得利之客体141

第三、不当得利返还义务142

第四、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149

第六节 侵权行为152

第一款 总说152

第一项 侵权行为之意义152

第一、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152

第二、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155

第二项侵权行为之种类161

第三项 侵权行为之立法例161

第二款 一般侵权行为163

第一、须有加害行为164

第二、行为须不法165

第三、须侵害权利或利益167

第四、须致生损害176

第五、须有责任能力179

第六、须有故意或过失182

第三款 特殊侵权行为185

第一项 共同侵权行为185

第一、共同加害行为186

第二、共同危险行为190

第三、造意及帮助190

第二项 公务员之侵权行为191

第一、公务员侵权行为之意义191

第二、公务员侵权行为之成立193

第三、公务员侵权行为之效果195

第三项 法定代理人之责任196

第一、总说197

第二、法定代理人责任之成立197

第三、法定代理人之免责201

第四项 雇用人之责任204

第一、总说204

第二、雇用人责任之成立206

第三、雇用人之免责208

第五项 定作人之责任210

第一、总说210

第二、定作人责任之成立211

第六项 动物占有人之责任212

第一、总说212

第二、动物占有人责任之成立213

第三、动物占有人之免责215

第七项 工作物所有人之责任215

第一、总说216

第二、工作物所有人责任之成立218

第三、工作物所有人之免责219

第八项 商品制造人之责任220

第一、总说220

第二、商品制造人责任之成立222

第三、商品制造人之免责223

第四、商品制造人责任与责任保险224

第九项 动力车辆驾驶人之责任225

第一、总说225

第二、动力车辆驾驶人责任之成立226

第三、动力车辆驾驶人之免责227

第十项 一般之危险责任228

第一、总说228

第二、一般危险责任之成立229

第三、一般危险责任之免责230

第四款 侵权行为之效力230

第一项 总说230

第二项 损害赔偿之当事人232

第一、债务人232

第二、债权人232

第三项 损害赔偿之范围及方法234

第一、财产的损害234

第二、非财产的损害239

第四项 损害赔偿请求权241

附论:论国家赔偿责任与公务员赔偿责任之关系245

第二章 债之标的255

第一节 总说255

第一、债之标的之意义255

第二、债之标的之种类256

第三、债之标的之立法例257

第二节 种类之债258

第一、种类之债之意义258

第二、种类之债之特定261

第三节 货币之债263

第一、货币之债之意义263

第二、货币之债之种类264

第四节 利息之债268

第一款 总说268

第一、利息之债之意义268

第二、利息之债之种类269

第二款 利息之债之性质270

第三款 利息之债之发生271

第四款 利息之债之计算272

第一、单利之债272

第二、复利之债275

第五节 选择之债277

第一款 总说277

第一、选择之债之意义277

第二、选择之债之种类278

第二款 选择之债之特定278

第一项 选择之债特定之方法278

第一、选择278

第二、给付不能281

第二项 选择之债特定之效力284

第三款 选择之债与其类似概念之比较285

第六节 损害赔偿之债288

第一款 总说288

第一、损害赔偿之债之意义288

第二、损害赔偿之债之种类288

第三、损害赔偿之债之立法例290

第二款 损害赔偿之债之成立290

第一、成立之要件290

第二、成立之时期292

第三款 损害赔偿之方法293

第四款 损害赔偿之范围296

第一、总说296

第二、约定赔偿范围297

第三、法定赔偿范围298

第五款 损害赔偿之计算303

第六款 损害赔偿之效力304

附论:论过失相抵与损益相抵之法理308

第三章 债之效力319

第一节 总说319

第一、债之效力之意义319

第二、债之效力之内容319

第三、债之效力之立法例322

第二节 债务履行323

第一、债务履行之意义323

第二、诚信原则323

第三、情事变更原则327

第三节 债务不履行332

第一款 总说333

第一、债务不履行之意义333

第二、债务不履行之态样333

第三、归责事由334

第二款 给付不能347

第一、给付不能之意义347

第二、给付不能之效力348

第三、给付不能与履行期351

第三款 给付拒绝352

第一、给付拒绝之意义352

第二、给付拒绝之效力353

第四款 不完全给付354

第一、不完全给付之意义354

第二、不完全给付之效力355

第五款 给付迟延357

第一、给付迟延之意义357

第二、给付迟延之效力361

第三、给付迟延之终了366

第六款 债务不履行之共通效力366

第一、强制执行367

第二、损害赔偿368

第七款 受领迟延373

第一、受领迟延之意义373

第二、受领迟延之效力377

第三、受领迟延之终了382

第四节 保全382

第一款 总说382

第一、保全之意义382

第二、保全之方法382

第二款 代位权383

第一、代位权之意义383

第二、代位权之要件384

第三、代位权之主体385

第四、代位权之客体386

第五、代位权之行使387

第六、代位权之效力388

第三款 撤销权389

第一、撤销权之意义389

第二、撤销权之要件390

第三、撤销权之主体396

第四、撤销权之客体397

第五、撤销权之行使397

第六、撤销权之效力398

第七、撤销权之除斥期间400

第五节 契约之效力401

第一款 总说401

第一、契约效力之意义401

第二、契约效力之内容401

第三、定型化契约402

第四、缔约过失之责任403

第二款 契约之标的404

第一、契约标的不能之性质405

第二、契约标的不能之效力405

第三款 契约之确保408

第一项 定金408

第一、定金之意义408

第二、定金之种类409

第三、定金之效力411

第二项 违约金413

第一、违约金之意义413

第二、违约金之种类415

第三、违约金之效力416

第四、违约金之酌减420

第五、准违约金422

第四款 契约之解除424

第一项 总说424

第一、契约解除之意义424

第二、契约解除与其类似概念之区别424

第三、契约解除之立法例426

第二项 解除权之发生426

第一、法定解除权426

第二、约定解除权432

第三项 解除权之行使433

第一、解除权行使之主体433

第二、解除权行使之客体433

第三、解除权行使之方法434

第四项 契约解除之效力436

第一、契约效力之消灭437

第二、原状回复义务之发生438

第三、损害赔偿之请求441

第四、双务契约规定之准用443

第五项 解除权之消灭443

第五款 契约之终止446

第一、总说446

第二、终止权之发生447

第三、终止权之行使448

第四、契约终止之效力449

第五、终止权之消灭450

第六款 双务契约之效力450

第一项 总说450

第二项 同时履行抗辩权452

第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之意义453

第二、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之比较453

第三、同时履行抗辩权之成立454

第四、同时履行抗辩权之效力457

第三项 危险负担458

第一、危险负担之意义458

第二、给付不能之效力459

第七款 涉他契约之效力465

第一项 总说465

第二项 由第三人给付之契约466

第一、由第三人给付契约之意义466

第二、由第三人给付契约之效力467

第三项 向第三人给付之契约468

第一、向第三人给付契约之意义468

第二、向第三人给付契约之要件469

第三、向第三人给付契约之效力469

第四、向第三人给付契约之原因关系473

附论一:论让与请求权与赔偿代位475

附论二:论不安抗辩权486

第四章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497

第一节 总说497

第二节 可分之债500

第一、总说500

第二、可分之债之成立502

第三、可分之债之效力503

第三节 连带之债506

第一款 总说506

第二款 连带债务508

第一项 总说508

第一、连带债务之意义508

第二、连带债务之性质508

第二项 连带债务之成立510

第三项 连带债务之效力511

第一、对外效力(债权人之权利)511

第二、就债务人一人所生事项之效力513

第三、对内效力(求偿权)523

第三款 连带债权530

第一项 总说530

第一、连带债权之意义530

第二、连带债权之性质531

第二项 连带债权之成立532

第三项 连带债权之效力532

第一、对外效力(债权人之权利)532

第二、就债权人一人所生事项之效力533

第三、对内效力538

第四节 不可分之债539

第一款 总说539

第一、不可分之债之意义539

第二、不可分之债之性质540

第三、不可分之债之规范540

第二款 不可分债权541

第一、不可分债权之意义541

第二、不可分债权之效力541

第三款 不可分债务545

第一、不可分债务之意义545

第二、不可分债务之效力546

附论一:准共有之债及公同共有之债550

附论二:不真正连带债务557

第五章 债之移转561

第一节 总说561

第一、债之移转之意义561

第二、债之移转之立法例564

第二节 债权让与565

第一款 总说565

第一、债权让与之意义565

第二、债权让与之性质566

第三、债权之让与性568

第二款 债权让与之效力571

第一项 对内效力571

第二项 对外效力575

第一、对於债务人之效力575

第二、对於第三人之效力581

第三节 债务承担583

第一款 总说583

第一、债务承担之意义583

第二、债务承担之性质584

第三、债务承担与履行承担585

第四、债务承担之种类585

第二款 免责的债务承担585

第一、免责的债务承担之意义585

第二、免责的债务承担之成立585

第三、免责的债务承担之效力588

第三款 并存的债务承担592

第一、总说592

第二、约定之并存的债务承担592

第三、法定之并存的债务承担593

附论:论履行承担与契约承担598

第六章 债之消灭601

第一节 总说601

第一、债之消灭之意义601

第二、债之消灭之原因602

第三、债之消灭之立法例604

第四、债之消灭之共通效力606

第二节 清偿609

第一款 清偿之意义609

第二款 清偿之主体612

第一项 受领清偿人612

第一、受领权人612

第二、无受领权人614

第二项 清偿人617

第一、清偿义务人617

第二、一般之第三人617

第三、有利害关系之第三人(代位清偿)619

第三款 清偿之客体627

第一、一部清偿627

第二、代物清偿630

第三、间接给付632

第四款清偿地635

第五款 清偿期638

第六款 清偿之费用642

第七款 清偿之抵充643

第八款 清偿之效力650

第三节 提存653

第一款 提存之意义653

第二款 提存之要件655

第一、提存之原因656

第二、提存之当事人656

第三、提存之标的物657

第三款 提存之效力660

第一、提存人与债权人间之效力660

第二、债权人与提存所间之效力662

第三、提存人与提存所间之效力663

第四节 抵销665

第一款 总说665

第一、抵销之意义665

第二、抵销与抵销契约666

第二款 抵销之要件667

第一、须有抵销之适状667

第二、须无抵销之禁止672

第三款 抵销之方法676

第四款 抵销之效力678

第五节 免除680

第一、免除之意义680

第二、免除之要件681

第三、免除之效力682

第六节 混同683

第一、混同之意义683

第二、混同之原因684

第三、混同之效力684

附论:论更改686

本书参考书目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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